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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iew Full Version : 撞奶還嫌小 粗魯男子不起訴


蒂梅特
11-15-2007, 01:10 PM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71114/2/o8zf.html

桃園縣鄭姓男子在卡拉OK店碰觸到陳姓女子胸部,陳女指他吃豆腐,他說「胸部那麼小,碰一下又不會怎樣」,雙方因此互控傷害和公然侮辱。


檢方偵辦後,認為胸部大小是個人主觀判斷,說人胸小不構成侮辱,昨天對鄭不起訴,傷害部分則撤回。


桃園地檢署調查,六月廿九日深夜,鄭姓男子(卅三歲)和陳姓女子(廿五歲)同在中壢市一家卡拉OK唱歌喝酒;鄭在上廁所途中和陳女擦身而過,碰觸到陳女胸部,陳女指他故意吃豆腐,鄭說不是故意的,卻補上一句「胸部這麼小,碰一下又不會怎樣」。


陳女認為這樣是侮辱她,氣得找來堂哥等親友痛扁鄭姓男子一頓。


鄭姓男子不甘心被打,控告陳女親友傷害;陳女也告鄭公然侮辱。桃園地檢署偵辦時,雙方經人調解,鄭認為是誤會一場,撤回傷害告訴,但陳女認為是鄭錯在先,還侮辱她,又不道歉,拒絕撤回告訴。


桃園地檢署傳訊陳女調查時,看她胸部不屬於豐滿型,也不是平坦族,應屬普通型。


檢察官認為胸部的大小如同人的高矮胖瘦、美醜,欣賞角度不同會有不同的評價,是主觀判斷;即使胸部豐滿被說成胸部太小,也是個人看法,不至於「貶損名譽」。

winkipin
11-16-2007, 12:32 AM
............ :汗汗: 青天大老爺明鑒.....退堂..........

但鄭姓男子撤回傷害則有點奇...... :confused:

mortion
11-16-2007, 08:55 AM
............ :汗汗: 青天大老爺明鑒.....退堂..........

但鄭姓男子撤回傷害則有點奇...... :confused:

沒打過官司的以為告下去就可以獲得賠償,又是被揍心中怨恨就給他告下去,結果光做筆錄和沒出幾次庭就知道沒那麼簡單,一個小案就會操死人的,可能要搞半年一年以上都沒什麼結論,心裡滴咕著那不如算了,為了"小奶"沒必要花那麼多時間來浩就和解撤回了,不過女方沒撤又不合解的話那還是跑不掉要不斷出庭,典型的有衝動提告卻沒那個錢和時間去長期訴訟.

maron
11-16-2007, 10:53 AM
沒打過官司的以為告下去就可以獲得賠償,又是被揍心中怨恨就給他告下去,結果光做筆錄和沒出幾次庭就知道沒那麼簡單,一個小案就會操死人的,可能要搞半年一年以上都沒什麼結論,心裡滴咕著那不如算了,為了"小奶"沒必要花那麼多時間來浩就和解撤回了,不過女方沒撤又不合解的話那還是跑不掉要不斷出庭,典型的有衝動提告卻沒那個錢和時間去長期訴訟.

在台灣這些算是刑事還是民事訴訟?

mortion
11-16-2007, 11:17 AM
在台灣這些算是刑事還是民事訴訟?

傷害罪 和 公然污辱 都是 刑事訴訟.

winkipin
11-16-2007, 04:20 PM
沒打過官司的以為告下去就可以獲得賠償,又是被揍心中怨恨就給他告下去,結果光做筆錄和沒出幾次庭就知道沒那麼簡單,一個小案就會操死人的,可能要搞半年一年以上都沒什麼結論,心裡滴咕著那不如算了,為了"小奶"沒必要花那麼多時間來浩就和解撤回了,不過女方沒撤又不合解的話那還是跑不掉要不斷出庭,典型的有衝動提告卻沒那個錢和時間去長期訴訟.


哈哈哈你對你對....我可能習慣了港式訴訟的說法........假若在港,鄭姓男子一般會"保留追究權利",現階段"和律師商討具體情況".......最後才不了了之.....並不會站出來說"撤銷控罪"... :==@:

mortion
11-16-2007, 04:30 PM
哈哈哈你對你對....我可能習慣了港式訴訟的說法........假若在港,鄭姓男子一般會"保留追究權利",現階段"和律師商討具體情況".......最後才不了了之.....並不會站出來說"撤銷控罪"... :==@:

保留追究權利在港有沒有時間限制呢?台灣好像是半年,沒辦法永遠保留.鄭姓男子此案是雙方都提告後,法院開始針對各別提告內容開始審理,也就是下水褲子已經失到膝蓋了,不上岸(雙方撤案)褲子是不會乾的.

香港在"保留追究權利""和律師商討具體情況"等階段需要上到法庭看大狀們戴捲捲帽嗎?話說有人直擊過大狀們的捲捲帽嗎?

winkipin
11-17-2007, 12:58 AM
保留追究權利在港有沒有時間限制呢?台灣好像是半年,沒辦法永遠保留.鄭姓男子此案是雙方都提告後,法院開始針對各別提告內容開始審理,也就是下水褲子已經失到膝蓋了,不上岸(雙方撤案)褲子是不會乾的.

香港在"保留追究權利""和律師商討具體情況"等階段需要上到法庭看大狀們戴捲捲帽嗎?話說有人直擊過大狀們的捲捲帽嗎?


香港是有期限的,但都不了了之,因為這一句等同"追到我請你食紅棗"一樣,示威大於一切....
至於捲捲帽,便宜的是尼龍(Nylon)做的Cheap貨.....亦是大狀會禿頭的主要原因...貴的好像是羊毛做的,可以把禿頭情況攤長三年(但不能避免).....
捲捲帽的主要作用是威嚴,所以大狀們都會珍而重之的用一個錦盒收妥..(誠然,防止虫註亦是原因)....
但現在都漸漸的不用了(主要是要洗脫殖民地色彩)好像只有高等法院的刑事案件,律師和法官才要捲捲帽.....和毎年的大律師和法官的甚麼"法律年度會議"(大約是魯班先師誕類慶典)才會捲捲一番..... :p